湖北清江水布垭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会于2011年11月23日在武汉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恩施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巴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能源集团、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清江水布垭建设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公司、湖北清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葛州坝江南水电联合体等单位的领导、代表以及会议特邀专家。
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63号)、《关于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和贸易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二字〔2005〕34号)、《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组织开展了水布垭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工作。2011年8月15日,水电总院组织专家对有关验收资料进行了预审;8月30日,水电总院组织专家组对湖北清江水布垭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查。建设单位已按验收专家组现场检查意见完成了整改落实及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水电总院经商有关单位,成立了湖北清江水布垭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于2011年11月23日在武汉市召开会议,与会委员听取了参建单位对工程情况的汇报和评价机构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介绍,检查审阅了相关的工程验收文件和资料,并对专家验收意见进行了审议。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验收委员会经认真讨论,通过了《湖北清江水布垭水电站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会议认为:湖北清江水布垭水电站工程从设计、建设施工到投入生产,能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工程自开工建设及试运行以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比较健全,机组运行稳定并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所提交的验收资料齐全,安全设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具备专项竣工验收条件。验收委员会一致同意湖北清江水布垭水电站工程通过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

水布垭枢纽鸟瞰图